
GINZA Q&A
银座设有一套独具特色的地区性规则。
第一项是地区规划中的“银座规则”。该规则于1998年(平成10年)由银座地区相关人士与中央区政府协商制定,是一套针对银座地区建筑物所设立的条例。
银座内有银座通、晴海通、西银座通、昭和通等主干街道,也有并木通、御幸通等设有人行道的街道,以及金春通、煤气灯通等未设人行道的街道,道路大致分为这3类。针对不同道路宽度,分别规定了可建建筑物的高度、容积率等具体数值。不过,在昭和通以东的区域,仅限于有助于文化维持与发展的建筑物,可以不受高度限制。
第二项是“银座设计规则”。即便在地区规划、建筑基准法及其他法律规定的数值范围内,也并不意味着可以建造任何设计风格的建筑,或设置任何形式的广告。需要具有银座特色、富有格调的城市景观。在银座地区,建造“用地面积等在100㎡以上的建筑物(个别开发、大规模开发)以及伴随确认申请的构筑物”时,根据中央区市街地开发事业指导纲要的规定,在提交确认申请之前,必须取得银座设计协议会的同意。银座设计协议会不仅针对上述条件的项目进行协商,对于涉及银座城市景观的其他案件,每年也会进行300件以上的协商。在达成共识时,并未设定以文字或数值为依据的明确标准,而是通过与项目施工方沟通,重点在于确认“是否具有银座特色”、“是否符合银座风格”,以加深彼此理解。
第三项是“银座地区停车场区域规则”。银座地区狭小用地居多,如果依据都条例采用统一标准设置停车场,街道的大部分将会被出入口占据。因此,对于用地面积500㎡以上,或总建筑面积6,000㎡以上的建筑物,规定必须确保集中式停车场;而低于上述规模的建筑物,则可以选择在自有用地内设置法定配套停车场,或使用集中式停车场(异地停车场)的车位。此外,2023年条例修订后,无障碍停车位及装卸作业用停车位也可以在异地设置。另外,根据都条例计算出的停车位数量与根据地区规则计算的数量之间的差额(减少的车位数),以及异地设置的停车位数量,均需缴纳协力金。缴纳的协力金将用于有助于改善银座地区交通环境的相关举措。
第四项是“银座全域垃圾投放规则”。银座地区要求将垃圾袋放入带盖垃圾箱内丢弃。该规则的落实不仅有助于街区美化,在治安、防火、防灾方面也具有积极效果,同时还能有效防止老鼠等有害动物的滋生繁衍。
(银座街区建设会议)